首页 > 会计中级考试 >正文

中级《经济法》高频考点:经济法渊源

日期: 2020-12-09 18:07:46 作者: 赵懿轩

以下为中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》高频考点,你记住了吗?

2018年中级《经济法》高频考点:经济法渊源

渊源(形式)
制定机关
注意要点
名称
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本+最高 
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××法
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 ××条例
 地方性法规“地方”人大及常委会省;特区、设区的市(1+2)××地方××条例
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、人民银行、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××办法
 地方政府规章“地方”人民政府省;特区、设区的市(1+2)××地方××办法
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 
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非“判决书” 
国际条约、协定   
效力排序宪法>法律>行政法规>地方性法规>同级地方政府规章

  【考题·单选题】下列各项中,属于行政法规的是( )。

  A.财政部制定的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

  B.国务院制定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

  C.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

  D.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《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

  【正确答案】B

  【答案解析】本题考核经济法的渊源。

  选项A是部门规章;

  选项C是法律;

  选项D是地方性法规。

  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,因此答案是选项B。


复制本文地址:http://www.wmgoo.com/ghpnj/1020.html

免费真题领取
资料真题免费下载